小何 发表于 2018-9-11 10:36:02

性工作者应该被尊重吗?拐弯抹角地支持卖淫合法化,非蠢即坏

日前,网络上就“被包养”是否该得到认同展开讨论,部分人认为如果是迫于无奈,此人极为可怜值得同情,如果是贪图享乐而不愿正经工作,出卖肉体过于下贱;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自愿被包养也是个人选择,性工作者也应该得到尊重。如果只是单纯地讨论“被包养”是否下贱的问题,笔者不想多说什么,但是,性工作者需要被尊重吗?这就是一个相当严肃的问题了。

首先,中国不存在“性工作者”这一说法,卖淫嫖娼,都是一种违法行为,“性工作者”这一说法,其实就是拐弯抹角地支持“卖淫合法化”,而尊重性工作者,无疑是在为卖淫张目。很多人认为,西方国家卖淫合法,为何中国不允许,如果卖淫合法化,或许能减少强奸案的发生。然而,众人需警惕,鼓吹卖淫合法化,如果不是愚不可及,那便是居心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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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类开始支持什么事物,最大的可能是出于利益。哪些人支持卖淫合法化呢?1、“性服务”行业主导人,其实通俗一点就是妓院老鸨龟公一类的存在,他们需要降低行业风险,获取更大的利润,而不是偷偷摸摸、躲躲闪闪;2、淫乱的性饥渴者,这一类人受性欲的驱使,但日常中欲望得不到满足,但又不敢冒着犯罪的风险,便走上嫖娼之路,假如卖淫合法化,嫖娼其实是一种合法强奸;3、不愿劳动、追求赚快钱的肉体出卖者,这一类人一无所长,只知道这一途径赚钱简单快速,但由于政府的打击,使得这类人不敢明目张胆,一旦卖淫合法化,这类人会更加肆无忌惮。http://p1.pstatp.com/large/pgc-image/153663313883045b621ebe3
那么,卖淫合法应该放开吗?当然不该,而且是绝对不允许。西方国家卖淫合法化,但那是西方国家,不是中国,中国自有国情,凭什么要完全照搬西方,崇洋媚外者莫非连西方的糟粕都要全盘学来吗?西方国家做什么都对?难不成西方国家接收难民,中国也要效仿吗?再者,中国并不是不存在卖淫合法的时期,然而带来的,是斑斑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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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现在最近的是民国时期,民国时期不但卖淫合法,妓女等人还由民国政府发放从业执照,但是这一政策带来的可怕的后果呢?无数良家女子被迫卖淫,即使有机会逃出魔窟向政府申诉,其实投诉无门,因为,卖淫是合法行为,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是被迫卖淫还是自愿卖淫,最终还是逃不脱被地痞流氓控制、无休无止地受到折磨的命运。举个例子,民国时期有位叶姓小姑娘,十五岁被人贩子卖入娼门,不但受尽凌辱,多次被迫打胎堕胎更是折腾坏了身子,但是在解放之前,国民政府登记的公娼是合法的,老鸨时不时情国民党的警察前来视察,以证“合法”。叶姑娘以为自己未满十七不算合法,苦苦哀求警察,然而解放前警匪赌嫖蛇鼠一窝,这些人不过是来帮助妓院合法化的,当晚,叶姑娘便被毒打致死。对于民国政府来说,娼业每年都要上缴大笔税款,乐见卖淫合法化,不少家庭甚至自家便是娼窝,合法强迫家人卖淫之事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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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建国之后,受到压迫的“妓女”才真正脱离苦海,禁止卖淫,严刑重罚,其实是对底层妇女最好的保护,一旦卖淫合法,其实将无法避免更多的女性将被迫合法卖淫,可怕的利润更是会让唯利是图的资本如同见血的苍蝇,在资本的推动下,将滋生更大的罪恶。最后,卖淫合法化真能减少强奸案吗?可笑,之所以会有强奸案无非是看强奸犯能否成功得手而已,卖淫合法无非是将强奸转移成“合法强奸”罢了。拐弯抹角地支持卖淫合法化,非蠢即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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