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判断是否有继承权的六种特殊情况,房产怎么继承,你要懂点法
本帖最后由 小何 于 2019-4-30 17:02 编辑不得不看的房产继承的六个法律常识,还不知道的先收藏再说文/楼市大家谈(quanadcom)房产继承之所以在现实生活当中纠纷不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广大民众其实对于房产继承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清,事先了解房产继承,尤其是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助于避免无谓的纠纷。http://p1.pstatp.com/large/pgc-image/ba9fd1219210465c898acb4b86754ac2
首先,房产继承最重要的是继承顺序问题,继承顺序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遗嘱具有优先性,如果存在遗嘱,一切依照遗嘱的安排,另一方面是法定继承顺序,亲生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考虑这三类人的继承权,三方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享有法定继承权。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尽管大众对继承顺序心智杜明,面对一些特殊情况,仍然难以判断是否有继承权。以下是最难判断是否有继承权的六种特殊情况,房产怎么继承,你要懂点法。http://p1.pstatp.com/large/pgc-image/354750a2323f453e8b3306d563341d28
1、 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房产继承权亲生子女无疑是房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未出生的胎儿同样享有继承权,然而胎儿的继承权比较特殊,由于胎儿还未正式出生之前,并不算是一个真正人,然而胎儿出生之后,确实需要抚育的,因此胎儿的继承权为胎儿的成长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进行遗产分割时,需要为胎儿保留一定的继承份额,如胎儿最终未能成功出世或者出生后死亡,胎儿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分配。2、 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房产依照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由血缘关系决定,而不是由户籍决定,更无法因为一份声明改变父母与子女事实存在的亲缘关系,父母始终是亲生子女的父母,不因任何手续发生变动,即使子女已经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仍然依法享有继承权,脱离关系在法律是续航并不视为对于继承权的主动放弃。http://p1.pstatp.com/large/pgc-image/11e96462050c4cf6808215ae537943ba
3、 出嫁女是否享有父母的继承权出嫁女只是出嫁,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社会认同上,并没有改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的,毫无争议地依法享有继承权,哪怕是女儿在出嫁之后,几乎和父母库没有往来,同样享有继承权,只是相比父母真正的赡养人,继承份额相对较少,那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式继承规则,只存在于历史。4、 私生子女是否拥有房产的继承权私生子女当然享有房产继承权,尽管在户籍上,私生子女并不算正式的子女,但血缘关系并无法抹杀,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权,但具体执行又存在细微的差别。举个例子,父母婚后共同房产,而父亲拥有一个私生子,在父母去世之后,婚生子首先获得全部的母亲房产份额,而父亲份额的房产再由婚生子和私生子均分。http://p1.pstatp.com/large/pgc-image/53d4a35a3c7d45da942f276048ed8dc3
5、 丧偶的女婿或者儿媳是否已拥有继承权女婿儿媳和岳父岳母公公婆婆虽然并不存在血缘关系,尤其是在丧偶之后,继承权似乎显得没有依据,然而依据法律规定,只要女婿和儿媳尽到了赡养义序,与女儿儿子一样,享有同样的合法继承权,并且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6、 丧偶方能否带原配遗产改嫁或者再娶配偶是毫无争议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丧偶之后,已经从配偶处继承的遗产,成功转化为丧偶方的个人私有财产,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尽管在传统意识当中似乎不受认可,但无论是带着遗产再嫁或者再娶,都受法律的保护。了解以上这六个不得不看的房产继承法律知识,有助于尽量避免房产继承法律纠纷,还不知道的先收藏再说。长期坚持创作不易,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大家点个赞,以示鼓励。喜欢我就关注一下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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