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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首付时别着急,看清合同这六点,否则当心钱白交 [打印本页]
作者: 小何 时间: 2018-7-23 11:55
标题: 交首付时别着急,看清合同这六点,否则当心钱白交
本帖最后由 小何 于 2018-7-23 11:57 编辑
天天看着房价上涨的消息,人们心里难免着急,想着赶紧把房给买了,免得越拖越麻烦。普通大众买房的主要方式还是贷款,大部分人都觉得,只要凑齐了首付,剩下的是交给银行就好了,接下来就沉浸于刚买到房的喜悦当中,贷款买房情况下,一般是先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然后向开发商支付首付,合同中给出首付款额及其他明细,交完首付后凭借该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也就是说,只有先签完合同才能付首付。然而买房时需注意这六点,否则很有可能首付的钱也打了水漂。
一、付款方式是否符合规范。切记,房屋买卖都是先签合同再付款,合同中关于付款金额、还款期限、付款方式以及违约时应付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些开发商不一样,他可能会令购房者先付一定的款项,再给出收据,然而这种不合规范的付款方式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纠纷,购房者可能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房屋买卖合同文本是否标准。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时,千万不可贪图省事,而必须使用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该文本都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者填写购房合同之时,应严格按照该合同文本逐条填写,不可错漏。
四、确认面积。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对房屋面积进行确认,其依据为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出现面积差异,合同中应有面积差异处理条款,明确处理方式。
五、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有些开发商可能事先准备好合同文本,已将一些条款自行填好,就等购房者来签字,然而这往往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所以购房者一定要事先仔细查看合同文本,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若否,一定要及时提出意见或者直接拒绝。
六、交房日期明确。购房者买房之时有时遇到的未必是已经建成的房子,因此检查买卖合同之时,合同上不止要注明竣工日期,还需注明交房日期,最好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且明确开发商违约责任,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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