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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拆迁户注意了,空地也能得到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小何 时间: 2018-7-24 11:07
标题: 拆迁户注意了,空地也能得到赔偿
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改造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拆迁这件事已经为大众所熟悉。按照我国的拆迁政策,拆迁户将得到国家的赔偿,但有些人也会好奇,自家的房子不是单纯的一层或者一栋楼房,而是带有院落的,国家按照住房面积进行赔偿,然而院落只是空地,能不能得到赔偿呢?
我们先来分析下具体情况:假设在国有土地上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合法房屋,然而该房屋的院落就有一百多平米,各项证件也齐全,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后,该进行赔偿协定,对于房屋的补偿。拆迁方并无异议,但在院落的问上,拆迁方表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没有对于院落赔偿的明确规定,院落只是空地,土地属于国有,可以拒绝赔偿。代入住户想想也不乐意,这是住房的院落,属于房屋财产之一啊,凭什么不能得到赔偿呢?
对于情况,小编便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拆迁方有个说法没有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确实没有明确规定空地、院落是否能否得到补偿,但是拆迁方却并不能因此将其作为不对院落进行补偿的依据。但是,拆迁之时,对于房屋的补偿应当按照房屋的市价,影响房屋的市价存在很多因素,院落别看是空地,但会对房屋市价造成重大影响,同样面积的房子,带有院落的房子自然价格更高,带有院落的房子在拆迁时,赔偿金不能仅按照房屋市价进行赔偿,而应根据带院落房屋市价进行赔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总的规定,拆迁赔偿不仅要考虑房屋占地面积,还要考虑对征收房屋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附属设施,如院落等。土地当然属于国家,不过考虑院落对房屋价值的影响后,也算变相对空地进行赔偿,如果开发商拒绝对院落进行赔偿,被拆迁方可以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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