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对象不要烦了
标题:
这一政策调整或将到来,有的房子不能再买,有的房子要赶紧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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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沉舟为慕
时间:
2018-9-1 17:35
标题:
这一政策调整或将到来,有的房子不能再买,有的房子要赶紧卖
所有物品,都具有使用权,房子也不例外,通常情况下,我们所提到的房子产权,是指土地出让的年限。根据
土地的使用途径,一般将土地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不同的用途,使用年限也不一样,分别是70、40、50年,这一点,只要对楼市有一定的了解,就都心知肚明。然而,对于到了使用期限的土地,截至目前为止,仍然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此,官方的每一次表态,都在谨慎的前提下,暗指未来的形势走向,最近,针对这一方面的问题,在审议民法典的草案时,官方又一次做出了表态。
1. 在有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经过登记后,住户有权占用住宅,满足自己的居住需要。
这一点虽然看似普通,但一经法律落实,就能够对民事主体的居住权提供相应的保障,同时还为其他的住房形式,奠定好了法律基础。在
这项规定出台后,甲乙双方的合约,会更加清晰,也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2. 用于住宅建设的土地,在尚有使用权的期间,如果到期了,会自动续期。至于费用是缴纳还是减免,则根据法律法规执行。
这无疑是百姓最担心的问题了,
如果这一条法律能够通过,自动续期就会落实于民法,就相当于给百姓吃了颗定心丸了。
但是,有传言说,土地在到期后,需要再一次地缴纳土地的出让金,才可以续期,如果是真的,按照现在地价在总房价中占的比重,真不是普通百姓可以承受的。
房子毕竟关乎着国计民生,兹事体大,出于保障民生的目的,如果是那种家庭自住的房子,可能会根据人均面积,适当地减免费用。所以
,那些手中持有多套房产的人,对于“老破小”的房子,就别再舍不得了。毕竟,尽管住宅用地已经可以自动续期,但是不是免费还是个未知数。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于有多套房子,或者是面积超标的豪宅,极有可能征收一定数目的土地出让金。如果仍有炒房者,想要和总体政策打赌,抱有观望态度,想等到房价涨得更高时再出手,获取更多利益的话,就要衡量一下利弊了,至少那些老房子,会先到期,在楼市的调控潮流中,它们就是首当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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