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对象不要烦了
标题:
关于中介乱象该如何治理,具体又该如何实行,还得看他们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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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黑屋
时间:
2018-10-27 15:20
标题:
关于中介乱象该如何治理,具体又该如何实行,还得看他们的决心
在四天前,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宣布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有十四家中介公司联合签署的《房地产中介阳光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不吃差价;交易不成、不收中介服务费;不强制服务、规范开具发票;不聘用“失信”从业人员;不制作“阴阳合同”;不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等“6个不”。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为了配合现在正在开展的打击中介公司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治理房地产乱像专项行动,由首批十四家公司发起中介阳光承诺活动,中介公司将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人名群众的监督,现金奖赏举报违规行为的民众,并且还将自觉接受处理。
《承诺书》都包括现在中介市场横行都有的乱像,例如:
发布的房源信息都必须是真是可靠的,承诺机构在其公司所有门店和公司的网站上发布的房源信息皆是真实房源委托真实存在的,如果有人发现有虚假信息承诺过的机构需支付给举报人100元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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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开透明,不吃差价,不乱收费,不强制服务,规范开具发票。由于现在很多中介公司都喜欢使用文字游戏来欺负一些看不懂合同的人因此,承诺机构必须交易公开不得隐瞒房屋的真实信息和交易情况,不得低价收入房屋在高价卖出租出的方式来赚取差价,不得已任何形式索要客人财务,如有违背承诺公司将支付1000元给举报人作为奖励。
承诺机构需在事前书面清晰告知交易当事人相关收费服务项目及标准,如果在签署合同前书面告知合同人相关收费的需将费用全额退回并支付举报人1000元为奖励。
不制作“阴阳合同”。承诺机构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否则将支付3000元作为举报人奖励。
不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及其家属不得承购。
不得聘用失信人员,如果聘用经举报核实的将支付举报人1000元为奖励,并接受监督机构将其纳为失信名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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