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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彩礼该不该被废除?既然彩礼可以要回,男方有资格怨彩礼太高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小何    时间: 2019-3-20 14:25
标题: 彩礼该不该被废除?既然彩礼可以要回,男方有资格怨彩礼太高吗?
本帖最后由 小何 于 2019-3-20 17:34 编辑

彩礼本是民间行为,该受法律干预吗?能拿回来凭什么抱怨彩礼太高
文/楼市大家谈(quanadcom)

民间结婚男方需支付彩礼的风俗习惯,从古至今一直延续,过去也一直默认了这种规则,然而近几年来,男方对于彩礼的抱怨越来越高,似乎彩礼是万恶之源,且由于民间彩礼一般都比较高,更让一些男青年及其父母感到“苦不堪言”。

目前的中国青年结婚都存在这样一条默认的风俗,由男方负责出资首付、购买婚房,女方与男方共同还贷,男方向女方支付一定的彩礼,女方自带一部分的嫁妆,或者有些女方干脆自己支付一部分的首付当作是嫁妆。不过现实中绝大多数的的情况下,还是男方的负担较重,一是买房,二是彩礼。

不过,房子终究是男方出资购买的,夫妻双方一起住,但产权掌握在男方手里,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因此让男方怨气深重的来源,依然是彩礼。然而随着彩礼纳入法律,人们发现,原来彩礼还可以直接要回,那么男方还有资格抱怨彩礼太高吗?能拿回来凭什么抱怨彩礼太高呢?根据法律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男方可以直接拿回彩礼。

1、 男女双方并没有正式登记结婚

民间对于婚姻状况的认识,通常建立在是否摆酒席的基础上,假如男方双方并没有领证,只是刚好摆了酒席,然而之后又彼此感觉不合适决定分手,此时男方依然有权利要回送给女方的彩礼。

2、 虽然已经登记但夫妻双方长期分居

这种情况指的是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后,女方并没有和男方生活在一起,并且带着彩礼离开,男方也有权利要回彩礼。

3、 男方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这种情况是指男方原本家庭生活困难,因为结婚支付彩礼问题背上一大笔债务,假如女方和男方分手,男方有权要求退回彩礼钱。

这几条规定看起来是在维护男方的利益,不过也有人质疑,支付彩礼本不过是一种民间行为,是一种赠送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干涉吗?

就以上三种情况而言,从男性角度出发确实是较大的损失,男方支付了巨额的彩礼钱,结果到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如果无法收回彩礼钱,简直是待宰的肥羊,一不小心就当了冤大头。但是,从男方的角度虽然委屈,但是从女方的角度来看,其实女方更委屈,尤其是在一些重男轻女的家庭,女方仿佛是用来换取彩礼的工具,是被交易的对象,彩礼的存在,其实是物化女性的遗留物。因此,近期关于要求法律废除彩礼的呼声越来越高,其实从女方的角度出发,废除彩礼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从女方家庭的角度来看,废除彩礼意味着一笔较大损失,对于女方本人却没有什么损失,反而有助于避免自己的工具化。

只是,彩礼既然是民间的选择,即使受到法律的干涉,就一定能起到作用吗?即使彩礼手收可以被法律所禁止,但民间嫁娶行为,法律其实没法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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