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何 于 2019-3-19 17:54 编辑
女方明明没签借条,离婚后婆婆却向女方催债要首付,问题出在哪里 文/楼市大家谈(quanadcom) 由于婚前婚后财产的纠纷,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感叹,还是不婚保平安,现实生活当中,由于婚姻破裂导致自己破产或者莫名其妙背上债务的现象简直数不胜数,而算计女方的不只是男方,还包括男方的父母,就比如下面这个案例,婚前婆婆出首付,离婚后婆婆却要求女方还首付,可行性到底在哪里? 事情是这样的,结婚之前,男方父母出资200万作为首付,给夫妻俩购买一套房子作为婚房,房产证上写着夫妻双方的名字,婚后也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而等到双方感情破裂,正要离婚分割房产之时,婆婆的举动却大出女方意料。 
首先出资人是婆婆不假,新婚姻法颁布之后,房子的产权不再由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决定,而是由实际出资人是谁决定,女方对此也心知杜明,并不要房子的产权,只要求拿回自己婚后还贷部分的补偿,但是,男方不但不肯给补偿,婆婆甚至直接将夫妻俩告上了法院,要求夫妻俩偿还婆婆出资首付钱,也就是催债。但婆婆和男方其实是一家人,怎么可能要求男方还款,这就意味着,婆婆实际上是在向女方催债。 而婆婆向法院起诉的理由,却让大家意想不到,称是夫妻俩向婆婆借的共同债务,甚至给出了借条,然而,女方明明没签借条,离婚后婆婆却向女方催债要首付,问题出在哪里?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当中,夫妻共同债务,并不是说一定要求夫妻双方签字的,举个例子,假如女方重病,昏迷不醒,需要治病,然而男方借钱治病时,到哪里要的到女方的签字,还不是救命要紧,债务成立。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其实只要借款证据以及该资金的确用于夫妻双方即可成立。 像刚才这个案例当中,男方只要保存和婆婆的转账记录,并且时候补个借条,就已经形成了共同债务,怎么证明婆婆那两百万确实是用于夫妻双方呢,证据就在于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的正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共同债务确实成立。 
另外,可能有人会质疑,婆婆既然以借款为由,要求女方还首付,那么这不是变相承认了婆婆不是出资人,只是借款人,女方也拥有房子的一半产权,干脆直接拍卖这套房子还婆婆一百万算了。然而,这一点太过天真,法院想要拍卖这套房子谈何容易,在房子无法执行拍卖期间,女方一方面住不上房子,另一方面背上了巨额的债务,一方面还得继续还房贷,宛如被男方全家抢劫了个干净。 因此,最后奉劝女性,结婚之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寻找配偶,不仅需要考察配偶本人,还有他的家庭,假如有条件,尽量还是自己出资买房,否则婚姻就是一场豪赌,自己一无所有,还平白无辜背上了巨额的债务。 长期坚持创作不易,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大家点个赞,以示鼓励。喜欢我就关注一下哦,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