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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算账才发现女性的天真,看看男性怎么看待婚前买房的女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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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5 14:04: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何 于 2019-4-25 18:10 编辑

女方婚前已买房,作为相亲对象加分还是减分?男性显然比女性清醒
文/楼市大家谈(quanadcom)
买房是现代年轻人结婚的前提,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婚前也变得越来越常见,不过,在大众的意识当中,婚前已经拥有房产的男性,似乎在相亲市场上更受欢迎,因此一些已经拥有房子的男性也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已经具备相当大的优势。而对于不少女性而言,挑选结婚对象之时,通常也是有房优先,事实上,这也是多数女性的心态。然而当性别互换之时,女方婚前已经买房,多数男性的态度却大为不同。
女方婚前已经买房,作为相亲对象是加分还是减分?男性显然要比女性清醒,男人一算账才发现女性的天真,都看看男性是怎样对待婚前买房的女生吧。


起因是一位男性发出提问,如果相亲之时,相亲对象已经在一线城市买房,但每个月需要偿还14000的房贷,男性怎么看待这位相亲对象,究竟是加分还是减分。
部分男性第一反应是自己应该占了便宜,女方既然已经买了房子并且每月都是在偿还房贷,证明女方完全有独立供养这套房子的能力,结婚之后,女方依然可以独立还贷,因此呈现出一种“娶个富家女少奋斗二十年”的心态,尽管对方并不算是富家女。然而,持有这种观点的男性还是占据少数,多数男性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加分项,反而是一个减分项。


原因这也好理解,既然是女方婚前买的房子,且已经还了几年的房贷, 那么房子毫无疑问就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要求女方将房子的产权赠与一部分给男方,根本并不现实,然儿女方的房产虽然与男方无关,但是结婚之后,房贷却是要一起还。
也许在结婚之后,女方依然可以同婚前一样,利用自己的工资收入还贷,但实际上,即使是女方的工资,结婚之后,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疑是在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但是男方却分不到任何的产权,对于女方的房子也没有任何的处置权,如果最终离婚的话,男方只能根据婚后还贷部分活儿一部分的补偿。


从男性的角度出发,女方已经婚前买房,男方面临着这样两个选择:1、不买房,直接住进女方的房子或者出租屋。但是,以我国传统的认知,男方如果住进女方家中并且自己也没有另外的重要财产,男方多半会感到有些“低人一等”、“抬不起头”来;
2、自己再买一套房,女方婚前买的房子其实与自己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同样没有安全感,如果自己也在婚前买房的话,房子的产权也和女方无关,但是,如果不能做到全款买房的话,婚后需要承担的双重房贷,将使男性承担更大的经济压力。
对于多数男性而言,假如自己不能全款买房,最理想的状态其实是婚前自己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一模式性别调换之下,多数男性不能接受,但实际上却孜孜不倦地要求女方遵守这一模式,一些女性也因为更能接受自己婚后还贷模式,女性果然要天真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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