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何 于 2019-3-13 17:55 编辑
由房产税引发的思考:什么才叫刚需?刚需现在的定义真的准确吗? 文/楼市大家谈(quanadcom) 关于房产税的实施吗,现在几乎已经没人怀疑,从取消公摊意见征集、房产税立法草案的拟写等一系列动作来看,房产税越来越近,或许在近几年内,国家将正式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征收的目的相当明显,在于打击疯狂囤房、抬高房价的炒房客,以起到控制房价上涨、解决刚需者购房需求的目的。 当房产税的征税刚传出消息时,也有一些刚需者表示担忧,房产税将采取怎样的方式进行征收,房产税的征收将依照怎样的标准,会不会对刚需者产生不利影响?然而现在对于房产税的征收,几乎已经达成了共识,房产税很有可能子第三套住房开始征收,随着购房数量的增加,房产税税率也随之叠加。这一征收方式极大地提高了炒房客的购房成本,看起来对于普通刚需者的影响并不大,打击的只有专业炒房客和低级炒房客,似乎大部分刚需都处于买不起房或者仅能购买得一套房的状态,同时也令人感叹底层民众的艰辛。 
但是,基于解决刚需者住房问题这一目的,由房产税也引发了一项新的思考,购房者开始质疑,究竟什么才叫做刚需?现在对于刚需的定义真的准确吗? 一般我们对购房者进行划分的时候,通常分为刚需者和投资者,刚需通常以自住为买房目的,解决住房问题是他们的迫切需要,而是投资者以盈利为目的,买房基本不是为了自住,而是等待房价上涨进行转卖,赚取差价,通常在大众的意识当中,既然是自住,刚需只需要购买一套房,顶多购买两套,从第三套开始征收是比较合理的。但是有人却产生了新的看法。 
自己买房自己住,这很明显,无疑属于刚需?如果购房者家里还有父母,需要为父母买房呢?算不算是刚需?有人或许会问,和父母住在一起就不行吗?为什么非要另外再给父母买一套房子呢?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确实不少家庭,子女并不愿意和父母住在一处,尤其是结婚之后吗,形成了新的家庭,同一屋檐下,和父母住在一起容易产生矛盾,给父母买房方便父母养老,也是尽孝的一种方式。那么,给父母买房,并不是属于自住,也并不存在盈利目的,可不可以算作刚需呢? 
再进一步,给自己买了房子居住,也给父母买了房子居住,身为父母,有些家庭甚至该需要给孩子买房。孩子慢慢地长大,同自己不再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处类似,孩子也需要新的房子,如果没有房子,甚至连结婚都成问题,给孩子买房也是一种迫切需求,且并不属于盈利,但也不是为了自住,能不能算作是刚需呢? 自己一套房,父母一套房,子女一套房,这就已经三套住房,如果拥有两个孩子,甚至需要承担购买四套房的压力,在家境允许的情况下,这种既不自住又不盈利的买房行为,算不算是刚需呢?然而房产税从第三套开始征收,又是否合理呢? 
如果进一步发散,依然不是出于盈利目的,也不是为了自己居住,给需要房子的朋友、情人买房,又能不能算作刚需呢?自己确实需要给他们买房,但确实无盈利行为,这也应该被征收房产税吗?现在对于刚需者的定义,房产税解决刚需住房问题的目的,是不是就存在问题了呢? 长期坚持创作不易,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大家点个赞,以示鼓励。喜欢我就关注一下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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