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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警开展“亮尾行动” 消除夜间“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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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9 17:48: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照明条件差的偏僻小路上,没有尾灯的电动自行车很容易被其他车辆追尾,尤其在没有路灯的乡村道路上,此类交通事故更是多发。
  针对此种情况,近日,南京交管部门开展“亮尾行动”,消除电动自行车夜间“盲点”,压降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
  撞车后,轿车司机称夜色中电动车就像“幽灵车”
  7月2日晚,轿车司机汤某沿着104国道江宁段自东向西行驶至七里岗路段,准备右转回家时,突然发现路边有辆电动自行车在慢悠悠地行驶,他避让不及,撞了上去。
  江宁交警大队淳化中队民警赶到时,汤某委屈地说,路上灯光昏暗,电动自行车没有开灯,车身上也没有任何反光的东西,夜色中他根本看不清这辆车在行驶,感觉就像“幽灵车”一样,突然出现。幸好汤某当时车速不快,电动自行车车主只有轻微擦伤。
  经民警协调,汤某和电动自行车车主达成协议,赔偿300元钱私了。
  电动车“黑尾”且不开灯,夜间易引发追尾事故
  这起交通事故虽小,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类似事故却不少见。
  6月20日,王先生驾驶私家车行驶至大厂葛中南路时,一辆没开车灯的电动自行车突然窜至车前,虽然双方都紧急刹车避让,但由于距离太近,还是发生了碰擦。
  5月15日晚上8时许,六合交警大队金牛湖中队接到报警,安薛路口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有人受伤。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
  经查,事发时,张某驾驶轿车回家,行至安薛路段时,由于天色已黑、路灯昏暗,他未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正停在右前方的道路上,直到靠近时才朦朦胧胧看到车影,但此时已来不及避让,一头撞了上去,电动车车主陈某瞬时被撞飞。
  经医院检查,陈某肋骨骨折。交警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月3日,大厂欣乐路上,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追尾事故,双方均倒地受伤。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民警现场了解到,事发时,前车未开车灯且突然变道,后方电动自行车未能及时发现,导致两车追尾。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前车车主满身酒气,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其实,电动自行车都配有车灯和转向灯,但是,晚间开灯行驶的车很少。一位事故民警告诉记者,他曾询问过多位电动自行车车主,为何晚间不开车灯?有人回答,有路灯看得清路,没必要开灯浪费电;还有车主表示,以前骑自行车骑惯了,没有开车灯的习惯。
  “此外,电动自行车没有红色尾灯,晚间在昏暗道路骑行时,若旁边大车灯光很亮,后方机动车司机和非机动车骑车人往往因视觉局限,看不见前方的电动自行车,因此常常引发追尾事故。”这位民警说。
  消除电动车夜间“盲点”,我市开展“亮尾行动”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2017年,全省农村地区共发生交通事故17254起,占全省事故总量的55%,死亡人数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六成。其中,涉及二、三轮电动车、四轮低速电动车的事故7840起,占农村地区事故总量的45%,死亡人数占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近四成。
  从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因电动车尾灯不亮、夜间视线不良等情形导致的车辆追尾、碰撞事故占一半以上,且呈增多趋势。
  为减少电动自行车事故,消除其夜间“盲点”,近日,南京交管部门开展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亮尾行动”,除了向车主宣传夜间行驶时开车灯不仅可以照亮前路、更是保证自身行车安全的举措外,还向农村地区车主免费发放反光标识。
  “争取今年年底前,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反光标识粘贴率达到90%以上。”相关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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