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内心不愿,但是很多人都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假如父母不行突然离世,房子却仍在父母名下,且父母并没有立遗嘱,留下的房子该怎么处理呢?虽然在情理上,父母的房子就是子女的房子,然而从法理上看,父母突然离世,并不是说房子自然而然就属于子女了,那么要怎样处理才不会带来纷呢?

首先是房产的继承问题,什么人才有继承房产的资格,我们必须搞清楚。假如之时父母其中一方去世,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人自然而然是健在的一方,假如父母双方都已经离世,去世者双方的父母及子女,都享有继承权。不过正在人们的认识当中,父母的房产自然该由子女继承,祖辈一般也不在意继承这种房产,那么房产是不是就归子女所有了呢?

子女作为继承人之一,在父母离世之后,继续住在该房子内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你突然急需用钱,需要转卖房产,却不是不能随意对父母留下来的房产进行处置的,按照法律规定,你并不具备单独转卖房产的资格。这就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麻烦了,那么作为子女该如何解决这个麻烦呢?

其实这也并不难办,父母虽然离世,但是房产证却依然存在,作为子女可以带上房产证、父母的离世证明、子女的身份证明,前往房产中心进行登记,完成过户,这时子女才拥有了房产的合法产权,如果存在其他继承人,可以出示其他继承人的产权放弃声明。不过有一点值得注意,房产继承也是有期限的,需在父母离世后20年之内完成房产过户,否则就只能拥有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