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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合同才想起来忘了做这几件事,首付全白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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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6 12:4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何 于 2018-12-16 15:23 编辑

在国人的认知里,房子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住所那样简单,更多的时候,它是一种有保障的财富,是一个温馨的家。所以,多数人即使借钱、贷款也要买房。为了确保自己日后的居住体验,购房者在看房选房的时候,往往都会从多个方面逐一甄选,关于楼层、户型、物业等的选择,大家也都心中有数。今天,我们要说的是,有些购房者,在选好房交了钱签好合同后,就以为万事大吉了。其实,在购房合同签好后,依然不算大功告成,有几件事,还需要购房者尽快处理,因为,可能耽误了时间,房子就不是你的了,首付也就“白交了”。

1、做好备案

有的购房者就曾遇到过这种情况,自己买了房子后,发现房子有两个主人。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家在买房的时候,还是应该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在签完合同后,及时前往房管所做好备案,并保留好备案证明和相关材料,这样一来,房子就确定是你的了,以免有不良开发商趁虚而入,再将这个房子卖给别人。

2、做好预告登记

即使是在我们交了首付后,房产证还是要在开发商手里再扣一段时间,这时的房子其实仍然属于开发商。所以,我们需要及时做好预告登记,证明这个房子已经通过交易正式地归购房者所有,从根源上杜绝开发商恶意中断交易的一切可能。

3、签订添加协议

在大多数情况下,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房产证上所标明的面积之间,都会存在一定误差,这是正常的。因此,我们还需要额外签订一份添加协议,作为房子经过测量后真实面积的凭据,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这个协议也是必须要有的。

买房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所以,大家千万不要选了房、交了钱,却在最后一步功亏一篑。这三件事都是在签好购房合同后,必须第一时间做好的,以免夜长梦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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